【摘要】对香港终审法院基本法审查司法哲学的研究可以从主题和时间两个维度展开。在中央与特区关系领域,终审法院的司法哲学从李国能法院到马道立法院经历了大幅度调整。普通实体权利保护领域始终是终审法院能动主义的最主要平台,但在程序权利问题上它却保守很多。外国人居留权等相关权利问题上,终审法院的态度比较摇摆,但在涉及本地居民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能够保持清醒。政治体制与制度类案件均由马道立法院处理,它展示出足够的克制与尊让,没有支持任何一项基本法挑战。政府政策案件方面,终审法院的谦抑保守是常态,积极能动是非常态。司法体制和制度案件的处理倾向稍显复杂,既有能动,也有折衷和保守。终审法院总体上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维护者的角色。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30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6-25
《中国铸造装备与技术》 2015-07-06
《中外医疗》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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